第26章

    

2.文具僅向未成年人銷售,成年人禁止接觸。

3.生活用品區不存在導購,如果出現推銷行為,請嚴詞拒絕,並立刻離開超市。

4.本區商品經過嚴格篩選,不可能出現過期產品。如果您發現產品過期,請立刻確認當下時間。如果時間與您記憶裡有所差距,請立刻前往前台,要求收銀員將製服交給您。如果時間冇有問題,請把該產品交給導購。

5.本區不銷售任何專業繪畫工具,不銷售音樂播放器。如果您有需要,請購買隨身聽。

陳韶還記得自己在電梯那裡看到的明顯被扭曲過的規則,明白除了“家”以外的所有規則都存在錯誤的可能,因此對這短短5條規則看得尤為細心。

生活用品區的五條規則完全是零散的,相互之間看不出任何聯絡,隻有矛盾。

矛盾點在於導購。

超市守則中提到過導購,導購身穿綠色製服,顧客可以向其谘詢;聽到風格不對的音樂時,也是需要嚮導購求助。

從這一點上來看,導購像是個正麵角色。

生活用品區守則中同樣兩處提及導購,一次是不存在導購,一次是交給導購。

那麼,存在一個區域既有導購、又冇有導購的情況嗎?

陳韶偏向於生活用品區是存在導購的,問題應該出在推銷行為上。

也就是說,推銷行為表示該導購併非真正的導購,或者此時要麼導購有問題、要麼天選者本身有問題。

第五條,陳韶覺得大概率是正確的,它和整個小區的規則都是相對應的,漫畫家和音樂家的汙染太過強大。

第二條,文具僅向未成年人出售,就很有意思。幸福小區裡麵,孩子們的地位似乎是特殊的,就連超市售賣的商品都這麼雙標。

所以這些文具在怪談裡會有什麼特殊的作用嗎?

等會兒拉哥哥過來瞅瞅。

至於第一條,陳韶多多少少覺得有些不太對勁。按照正常的邏輯來說,在超市裡拆東西,拆完就扔,保準得被人家工作人員找上。不過在怪談世界,一切都不能按照常理判斷就是了。

這些規則對於現在的陳韶並冇有什麼幫助,或許第二條僅向未成年人出售的文具會有點驚喜。

不過現在,他該去服裝區看看了,晚了時間或許就不夠用了。

那身引人生怒的衣服在他眼前浮現。

陳韶不禁深深地吸了口氣。

服裝區在超市的右側。

一張塑封的A4紙被釘子釘在入口處。

服裝區購物守則:

1.本區僅售賣童裝,適合15歲以下兒童。

2.請勿將食物帶入本區,以免沾汙服裝。

3.本區所售服裝均無複雜圖案,如果您看到過於複雜、寓意不祥的圖案,立刻扔到地麵上,用腳踩它,並使用您能想到的最惡毒的話辱罵它。它是被那些對孩子充滿惡意的人放入的,我們對您的幫助會感到衷心的感謝。

4.請您看好您的孩子,不要在本區追逐打鬨、大聲喧嘩。這或許會招致不幸。

5.每間試衣間同一時間僅由一人使用,請勿在他人使用試衣間時試圖開門,請勿以任何方式偷窺試衣間內部,我們強烈譴責這種卑劣的行為。

6.衣服的選擇應該由穿衣者本人進行,請為孩子選購他喜歡的衣服,請勿強迫孩子穿他不喜歡的衣服,我們會製止您。